2025-02-17 00:00
〔記者蔡思培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房價物價高,青年居住不易,台北市政府去年重整公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分回的住宅,推出「幸福住宅」專案。台北市長蔣萬安本週也在市政會議裁示盤點社宅與府內市有資產,納入幸福住宅計畫,提供更多空間給新婚夫妻、育兒家庭申請入住,租金約為市價六至七折。不過房仲指出,幸福住宅限制多,在基隆、桃園有住宅的北漂青年無法申請,對於新婚夫妻也有「三年+三年」租約限制,對想長期居住的青年不夠友善。
幸福住宅是市府規劃以公有土地參與都更分回、公益設施捐贈、TOD增額容積獎勵等方式取得的住宅。都發局去年推出幸福住宅專案,釋出公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分回的住宅,提供給新婚家庭或育兒家庭申請承租,幸福住宅開放對象為新婚二年的夫妻、育有○至六歲子女的家庭申請入住,租金約為市價六至七折,並適用各項租金補貼。租約方面,新婚夫妻租約最長三年,並可續約一次,租賃及續租期限不能超過六年;若住戶育有子女且分發至北市國小學區學校,最長可居住十二年。
都發局去年在四處推出一五六戶幸福住宅,名額已全數抽籤完畢,住戶將陸續入住。都發局表示,規劃營運中多元取得社宅轉作幸福住宅共有七處三一五戶,今年預計可釋出中山區行天宮站社宅、文山區萬隆站社宅二處共十四戶;二○二七年至二○二九年還可釋出八處八八八戶。未來長期將再取得四五八四戶。
不過房仲邱奕承指出,幸福住宅有限制住戶不能在基北北桃擁有自有住宅,對於在桃園老家有房、但北漂打拚的青年族群不夠友善。另外,新婚夫妻租期為「三年+三年」較無彈性,北漂家庭平均約工作八至十年才有能力買房,且新婚夫妻入住時還要花大錢裝潢、購買家具,卻只能在幸福住宅住六年,投入成本將無法收回。他提到,若選擇在民間租屋,可自由與房東談長期租約,或協議期滿優先保障續約,對部分小家庭而言可能更有彈性。
蔣萬安在市政會議裁示都發局盤點現有營運中多元取得案場,若租期屆滿且無候補戶,即轉作幸福住宅資源,並持續盤點府內市有資產納入幸福住宅專案計畫。蔣萬安也請都發局定期評估政策效果,透過問卷調查、座談會,隨時掌握入住家庭的反饋意見並滾動調整政策。
蔣萬安也認為,政府與民間共同開發也是解決居住議題的方法,他以台北捷運淡水線為例,唭哩岸站上下車民眾不多,四周也有很多老舊房子,未來可以評估在這些區域,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或都市更新興建社會住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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